「咦?荻當家?」

  我怎麼也沒想到會在這裡遇到荻黎璿,荻家本邸位於美國東北角的波士頓,因此荻家的人也幾乎都在波士頓,所以我一直以為來紐約是很難遇到熟人的。

  更何況我今天還是不同於那天的訂婚宴,我將我的頭髮綁成一個髮髻,從背影要認出我可說是難上加難啊。

  「你也來觀光啊?」裝作不知道荻家本邸的位置,我一派天真地問,「真巧呢!」

  荻黎璿雙眼瞅著我,「不,我是來處理一些公事的。」

  「原來是這樣。」我恍然大悟,「那真是辛苦你了呢!」

  荻黎璿提議道,「在這裡遇到也是有緣,不如一起用晚餐?」

  「這個嘛。」

  只有我和他一起用餐,實在是讓人提不出勇氣呢。

  他看我猶豫的模樣,問,「藍當家也來了嗎?」

  「他是有來,但是沒跟我在一起,他是來工作的,而我是來觀光的。」

  「既然是一個人,那麼一起用晚餐吧。」

  嘖,我剛不應該老實的說自己沒和瑛傑在一起的。但這時候拒絕對方又好像很奇怪,畢竟我也沒什麼正當理由能拒絕。

  「好吧!」

  聽到我答應,他隨即對一旁的保鑣不知說了什麼,又轉過頭對我說,「那麼楊小姐,我們走吧。」

  「那個,因為我也有保鑣,所以能不能挑附近的餐廳就好?」

  我移動時都是靠大眾運輸工具,如果我此時搭荻黎璿的車,那我的保鑣們也得自己想辦法好一起前往,這樣對那些保鑣們太不好意思了。

  荻黎璿露出了解的表情,「我明白了,那就挑附近的餐廳。」

  不過短短一分鐘,他身邊的保鑣就靠過來低聲與他說了什麼,他便點頭,「那麼餐廳已經訂好了,我們走吧。」

  哇靠,這是什麼高效率的行動?不到一分鐘就訂好餐廳了,而且還是在這人多到不可思議的時代廣場?

  本來是想刁難對方,讓他放棄和我一起用餐的,沒想到他竟會答應我這不合理的要求,無奈之餘,我只好帶著虛假的笑容,和他一起步行前往餐廳。

  「楊小姐平時是從事什麼工作?」

  並肩走在路上時,荻黎璿問。

  我隨口答道:「護士。」

  「是很了不起的工作呢。」

  「還好啦!比起荻當家掌管這麼多員工,你才了不起呢!」

  「不,因為我看到鮮血和傷口會怕,所以比起來還是妳了不起的多。」

  你會怕傷口和血,那還真是天大的笑話呢。我在心中冷笑,但還是笑著解釋,「你誤會啦!我是精神病院的護士,所以很少看到傷口和血的呀!而且其實我也是很怕血的。」

  「原來如此,難怪那天妳見到明小姐的傷口會嚇到哭出來。」

  好哇,這個荻黎璿繞了這麼一大圈,就是想試探我那天在明覦璇訂婚宴上哭出來的舉動。

  如果我沒說我是精神病院的護士,他肯定馬上就猜出我在現場是假哭,不然一個看慣傷口和鮮血的護士,怎麼可能因為一個小擦傷而嚇到哭出來?

  「不只是因為害怕,主要是因為覦璇是我朋友,看到自己的朋友受傷,我承受不住。」

  露出欲哭無淚的可憐表情,希望荻黎璿能就此放過我。

  荻黎璿果如我所料,沒有繼續追問,「餐廳到了。」

  當我站在這間絕對是五星級的高檔餐廳外頭時,我無言地看著他直接走進去,並回頭對我招手。

  「只是一頓晚餐而已,不用吃的這麼豪華吧……」

  但我早該知道的,稱得上是全世界最有錢的人的荻黎璿,只是在這裡吃頓晚餐,或許對他而言,也不算是非常豪華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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